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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赞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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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3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也谈“赞助”
近来北京、上海一些报纸谈到不要随便向工厂企业要“赞助金”,我觉得这问题提得好。
当然,我们不是一概反对“赞助”。为了举办一种社会福利事业,造福于广大群众,主持的单位财力不够,向社会呼吁赞助,这是人们乐于接受的。象为了筹募儿童福利基金,有些文艺团体应邀参加义演,这种“赞助”就值得称道。问题是,现在“赞助”的名目太滥,被邀请“赞助”的大都是工厂企业。这样下去,势必干扰企业的财务制度,不能小视。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举办一件事情,应该从实际出发,按上级领导部门批准的财务计划,本着节约的精神办好,这才是正道。动不动就邀请别人“赞助”,不是好办法。如果国家已经批准了举办某项活动的经费,就更不应该再邀请别人“赞助”,即使有的企业“自愿”赞助,也应当婉言谢绝。
我也想对应邀“赞助”而慷慨解囊的工厂企业的领导提一点意见。你们一点头就开支几千元、上万元给外单位“赞助”,请问合乎不合乎国家财政制度?取得了职工群众的同意没有?
萧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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