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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渔会见日本法律家友好访华团时说 宪法修改草案是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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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6
第4版()
专栏:

张友渔会见日本法律家友好访华团时说
宪法修改草案是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张友渔说,中国的宪法修改草案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
著名法学家张友渔今天上午会见了由柏木博为团长的日本法律家友好访华团,向他们介绍了我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内容。
他说,这部宪法草案具有的不是一般社会主义特点,而是适合中国现阶段实际的社会主义特点。他列举以下一些事例:
——在国体方面,草案规定了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制度方面,中国是多民族单一制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但中国人口众多,为了照顾代表的广泛性而又便于开展工作,草案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特别是扩大了立法权。
——在经济制度方面,草案除规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外,还允许个体经济和外国在中国投资与中外经济合作。
——鉴于十年内乱的教训,草案在公民权利和义务方面规定了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张友渔说,以上这些规定都是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制定的,这对建设一个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将起保证作用。
当然,他说,中国情况是不断发展的,但宪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因而必须从现阶段实际出发,使之具有本国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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