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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 认真考核 有奖有惩 潍坊市领导机关建立工作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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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0
第4版()
专栏:

明确责任 认真考核 有奖有惩
潍坊市领导机关建立工作责任制
新华社济南电 新华社记者张绥文报道:山东省潍坊市领导机关建立与企业经济责任制相适应的工作责任制,促进了机关干部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今年在能源紧张等困难条件下,1至9月份全市工业总产值和实现的利润,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和8.7%。
潍坊市领导机关建立工作责任制是从化工局开始的。去年上半年,这个局所属企业全面实行经济责任制以后,职工积极性很高,要求上级机关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难题。然而,化工局各有关部门由于职责不明,经常发生互相扯皮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局党委开始酝酿建立机关工作责任制。他们把局机关各个科室的职责范围和各项工作的要求,化作具体的实现指标,并拟定了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把全局13项经济技术指标分给7名局领导干部,123项小指标落实到7个业务科室,科室再把指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通过半年的实践,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果。去年,化工局各个厂都增产增收。
潍坊市委、市政府总结了化工局的经验,今年4月决定在全市加以推广。他们制订了全市的《责任制实施规划》。具体做法是,从明确职责范围入手,把国家经委等部门确定考核的14项经济效益指标,以及实现这些指标所采取的措施,分解成若干个便于考核的指标,逐条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部门再把自己承担的指标大化小,小化细,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在指标分配上,不仅工交、财贸、基本建设等经济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具体指标,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也有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同所有的工作人员一样,按照分工范围,承担指标责任。凡是完成指标责任的部门,都给予通报表扬;完不成指标的,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工作人员,都要做出认真检查。同时,也把表扬和批评作为考核和选拔干部的依据。各部门坚持月检查、季总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考评办法。
潍坊市领导机关建立工作责任制以后,机关干部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干部职责分明,改变了互相扯皮和不敢负责的现象。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曾提出对全市产品质量进行一次详细调查。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几个部门,你推我拖,一直没有进行。建立责任制以后,这项工作明确规定归科委负责,经委、计委、计量标准局配合实施,结果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对8个工业局的271种产品,全面地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排队,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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