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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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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4
第7版()
专栏:资料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简介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是在美国倡议下,于1947年10月30日由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的一项有关关税和贸易政策的多边国际协定。它是包括一整套有关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各种规定、规章、允许实施的措施和禁令的法律文件。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总协定”成立的目的是通过多边协议拟订行动守则,在实施互惠和非歧视基础上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化。
自“总协定”生效以来,经历了7次较大的国际贸易谈判,其中著名的有“狄龙回合”、“肯尼迪回合”和最近的一次(1973年至1979年)“东京回合”谈判。“东京回合”达成的协议在非关税壁垒方面实际上修改了总协定的一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照顾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总协定”总部设在日内瓦,现有成员国88个(1980年初),另有30个准成员国,占全世界国家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总协定”成员国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85%。
中国是建立“总协定”的23个创始国之一。1950年3月台湾退出“总协定”,1965年又以观察员身份加入。1971年联大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台湾被逐出“总协定”。从1980年以来,我国与“总协定”建立了一定联系。  ·陈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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