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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各地农村的人大代表发言 赞成把实行责任制写进根本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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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1
第3版()
专栏:

来自各地农村的人大代表发言
赞成把实行责任制写进根本大法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出席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来自各地农村的代表,在分组审议宪法修改草案中,对宪法修改草案明确写上“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议论热烈,表示衷心拥护。他们说,把这一条写进了根本大法,我们农民吃了“定心丸”,可以放心发展生产了。
安徽代表团的陈学孟代表说,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要“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这是合国情、顺民意的。我们凤阳县解放前是一个十年就有九年荒,卖儿卖女,背着花鼓走四方的穷地方,解放后生产面貌有了改变,但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来没有象现在这么高。今年凤阳遭受了先旱后涝大秋干的灾害,但农业还是获得了大丰收。农民高兴地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出现了五多:存粮多,存款多,盖新房多,添置农机械的多,购买日用消费品的多。他说,这全是党的好政策给农民带来了从来没有过的好光景。即将通过的新宪法,把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写进去了,有根本大法作保证,我们心里就更踏实了。
河南省周口地区的魏怀清、张文祥、李俊峰等代表说,宪法修改草案的这条规定,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意愿,对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搞活农村经济,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河南普遍推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彻底解决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问题,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农民们说:“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农村治穷致富的金钥匙”。
农业生产责任制带来的深刻变化,有目共睹,但是有的农民心里不踏实。他们说:“不愁吃,不愁穿,就怕责任制再改变。”这回把责任制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心里的一块石头就落地了。
人大代表、四川江津县先锋区农会主任刘国民说,宪法修改草案中有关农村问题的规定字字句句说到了我们农民的心坎上。特别是写明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这对我们农民来说是一颗“定心丸”。宪法修改草案还规定“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这也是农民高兴的事,社员在自留山、自留地上栽了果树,就怕变来变去,把这些写入宪法,群众很满意。
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水电局副局长黄作勤说,把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写进将要通过的新宪法,这是一个新发展。实践已经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实行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是加速发展农业生产,使农民早日走上富裕道路的好办法。我县林逢公社有个社员,全家10口人,去年承包了15亩田,外加2.5亩自留地,他在搞好粮食和甘蔗的同时养了四十几头猪,结果一年中光养猪就收入1万多元。象这种靠责任制一年就富裕起来的例子,我县还有很多。现在,有了根本大法作保证,农民可以放心发展生产了,我国农村富裕的道路一定越走越宽广。
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嫩江行署副秘书长李文信说,宪法修改草案中关于经济制度方面的条款,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是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特别是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经济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遵照新宪法的规定办事,我们就一定能够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保证党的十二大战略目标的实现,使我国逐步繁荣强盛起来。过去受“左”的思想影响,不考虑我国一是大、二是穷的实际,搞一刀切,结果是群众穷,集体空,国家负担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一派生机,牧民喜气洋洋。社员们说,现在的经济政策好,一是让养牛了,家家户户都有大牲畜;二是搞大包干了,90%的农户实行了以户为单位联产计酬责任制,人民掌握了自己命运之后,生产就活了,生活也逐步富裕了。这回有了根本大法作保证,农民、牧民可以理直气壮地劳动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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