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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恳接受批评 坚决支持正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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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2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诚恳接受批评 坚决支持正义
你报1982年10月16日第五版刊登张范同志写的《反违法乱纪为何阻力这样大?》的来信和记者的调查汇报《旗帜不鲜明的后果》,对我们提出了批评。我们诚恳接受,并对这件事作了处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建筑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经理王凤仪任职期间盖私房问题,按我县清理干部建房规定,他们共缴出退赔款855.24元。建筑公司从1974年到1978年虚支冒领和克扣工人补助粮票2,917斤,已全部退粮食部门。过去个人欠这个公司的加工木器家具款,已按当时规定价格补交齐。至于工人于宁生寻衅殴打靳莲茹一案,经查证,与打击报复案有一定的思想联系,后果严重,本人态度恶劣。经政法部门研究决定,1982年11月2日将于宁生拘留审查,根据查证的结果,11月11日定为伤害罪,依法将他逮捕,并判处拘役6个月。
二、靳莲茹同志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维护财经纪律,不怕打击报复,表现突出,经县委研究给她晋升一级。县委还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财会人员,学习靳莲茹同志坚持财经制度,勇于向不正之风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精神。
三、县计委在建筑公司打击报复案件中负有一定责任,我们已对有关领导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作出书面检讨。
中共河北省丰宁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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