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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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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4
第5版()
专栏:学点民国史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是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为反对蒋介石的法西斯统治、争取人民民主自由权利而建立的一个进步政治团体,成立于1932年12月30日。
“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实行“安内攘外”的反动政策,在加紧对苏区红军“围剿”的同时,在国民党统治区更加强化法西斯专政,残酷镇压抗日民主运动,许多为挽救中华民族危亡而斗争的有为之士和爱国青年被逮捕、监禁和惨遭杀害。面对蒋介石的黑暗统治,刚从国外回来的宋庆龄感到无比的义愤,更坚决地与蒋介石背叛孙中山三民主义的行为作斗争。时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和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蔡元培,为了抗日救国,也表示坚决反对国民党任意践踏民主、蹂躏人权。他们运用自己在国民党中的地位及声望,不断地援救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监禁的共产党人和其他爱国者。为了把单独的分散的斗争发展成为集体的有组织的斗争,于是建立了民权保障同盟。
民权保障同盟于1932年夏秋间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黎照寰、林语堂等人开始筹备,12月17日筹备委员会发表宣言,宣布组织该同盟的目的与任务是:为释放国内政治犯与废除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而奋斗;刊布关于压迫民权之事实,以唤起社会之公意;援助为争取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的一切斗争。12月30日,蔡元培、杨杏佛代表同盟在上海华安大楼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正式宣告同盟成立。同盟设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伊罗生、邹韬奋、胡愈之七人组成,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1933年1月17日成立上海分会,选举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伊罗生、邹韬奋、陈彬龢、胡愈之、鲁迅九人为执行委员。后来鉴于同盟会章关于中央执委不得兼任分会执委的规定,宋、蔡等七人辞去分会执委职务,补选郁达夫、洪深、吴迈、沈钧儒、王造时、钱华、宁明予为上海分会执委。北平分会经杨杏佛、李济的筹备,1月30日成立,选举胡适、成舍我、陈博生、徐炳昶、许德珩、任鸿隽、蒋梦麟、李济、马裕藻九人为执行委员,胡适任主席,李济任副主席。两个分会各有会员40余人,多系文化、科学、教育、新闻、法律界的知名人士。
同盟成立后,在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的领导下(鲁迅亦参加了一些决策),为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营救政治犯,反对国民党的非法拘禁和杀戮,开展了多项活动。同盟筹委会发表宣言的当天,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即以同盟筹委会名义,致电蒋介石等抗议逮捕在北平开展抗日救亡运动的进步教授许德珩、侯外庐、马哲民及其他爱国师生,要求即日释放,“以重民权而张公道”。并派杨杏佛亲往北平营救,迫使国民党当局将许德珩释放。1933年3月下旬,国民党上海市公安局勾通公共租界巡捕房,先后将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书记罗登贤、秘书余文化、中华海员工会党团书记廖承志、红军将领陈赓及陈藻英逮捕。同盟立即进行营救,除发表宣言强烈抗议外,并派律师吴凯声等为罗、陈等人出庭辩护。3月31日,上海第二特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将罗等五人由租界巡捕房引渡给中国当局。由于同盟的营救,廖承志获得释放。第二天,宋庆龄发表《告中国人民》一文,严厉谴责国民党当局的审判,高度评价罗登贤等在法庭上英勇不屈的斗争精神,赞扬他们“是中国人民最高尚的代表人物”,号召全中国人民起来要求释放他们。当罗登贤等被押送南京监禁后,同盟特组营救政治犯委员会,并推派宋庆龄、杨杏佛、伊罗生、吴凯声晋京营救。此外,同盟还援救被国民党特务绑架的作家丁玲、潘梓年(均系共产党员),被北平军警逮捕的北平邮务工会抗日会常委13人,被山东省政府以参加第三党嫌疑而逮捕的袁春霆等30余人。同盟对被国民党当局关押的泛太平洋产业同盟秘书牛兰及其夫人和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分院的薄一波、刘澜涛等人表示极大的关注,多方进行营救。还发表宣言抗议国民党江苏省政府非法枪决镇江《江声报》经理与主笔刘煜生。为反对希特勒法西斯政府对德国工人、进步文化人士、共产党人的疯狂迫害,5月13日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杏佛、林语堂、史沫特莱、伊罗生等亲赴德国驻上海领事馆,递交他们联名签署的抗议书。另外,同盟上海分会还集体加入国民御侮自救会,积极参加民众救亡活动。
随着斗争的激烈开展,同盟内部右翼代表胡适出来公开进行反同盟的活动。他极力反对同盟营救政治犯的正确方针,除了在《字林西报》等报刊上与同盟唱反调外,还在他主编的《独立评论》上发表文章说:同盟主张立即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犯,“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胡适充当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辩护士。同盟临时中央执委会鉴于胡适的背叛活动,于3月3日作出决议,将他开除出盟。
由于民权保障同盟坚持不懈地与国民党黑暗统治作斗争,国民党反动派极为恼恨,必欲除之而后快。开始,国民党南京、北平等市党部作出决议,发表宣言,诬蔑同盟为“非法组织”,要求国民党中央予以解散,并予宋庆龄、蔡元培等以“警告”。随后,国民党特务接二连三地向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杏佛等投寄恐吓信,扬言不解散同盟,将以子弹相赠。这些都未能使他们退缩。国民党当局既找不出取缔同盟的正当理由,又顾忌宋庆龄、蔡元培的崇高威望,对他们不敢下毒手,于是便由特务头子戴笠建立行动组,于6月18日将杨杏佛暗杀,妄图以此达到威胁宋、蔡的目的。
宋庆龄深知国民党当局的卑劣手段,在杨被害后发表声明,庄严表示:“我们非但没有被压倒,杨铨为同情自由所付出的代价反而使我们更坚决地斗争下去,再接再厉,直到我们达到我们应达到的目的。”杨杏佛入殓那天,国民党特务又散布还要刺杀同盟其他领导人的风声。宋庆龄、蔡元培毫不畏惧,毅然前往万国殡仪馆参加吊唁。鲁迅去吊唁时,出门不带钥匙,以示不存幸免之心。但是,当时白色恐怖极端严重,加上杨杏佛被害后失去了一位组织家、实干家,活动无法进行,因此民权保障同盟无形中解散了。
民权保障同盟存在的时间虽然仅仅半年,但它有力地揭露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是对国民党法西斯专政的一次公开宣战。它所进行的斗争,是同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蒋抗日斗争相一致的。同盟的活动家们,在那黑暗的年代里,为争取民主自由、援救被捕的中国共产党人和其他爱国者而表现出来的勇敢正义行为和作出的牺牲,是值得中国人民永远纪念的。
(周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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