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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货栈经营中的阻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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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5
第3版()
专栏:工作研究

贸易货栈经营中的阻力
邱原
最近,听几个贸易货栈的经理说,由于各种限制,货栈的日子很不好过。主要是:
价格问题。贸易货栈除了代购代销代储代运外,都有一部分自营业务。它们根据拾遗补缺的原则,凡市场缺的,国营商店没有的,自己就经营一部分。这类商品大部分是完成统购派购任务以后允许上市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和三类农副产品,是通过议价渠道进来的。按规定货栈经营这部分产品只要不影响国家计划,可以随行就市,高进高出,低进低出。可是现在货栈不能自行订价,要送主管公司批价。而主管公司总是叫货栈执行国家牌价。有个货栈所在的城市市场上缺少调味用的八角,市民只靠节日国营商店供应一小包。而集市上每斤售价高达七元。国营商店牌价每斤2元4角,但却有价无货。贸易货栈用高价收购,加上运费、微利,每斤销价不超过4元。这本是便利市民的一件好事,因有关部门一定要货栈执行牌价。货栈赔不起,只好作罢了。
限制货栈经营范围。当前不少地方只准货栈随所属主管公司经营,把货栈捆死了。货栈的作用是拾遗补缺,市场缺少什么补什么,“夏卖西瓜冬卖火炉”。如果与主管公司经营范围完全一样,势必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去年有些地方茶叶丰收,产地完成国家计划后,希望货栈帮助推销,货栈也想为此出一把力,但是有关部门就是不同意,理由是,不是所属公司的经营范围。
贸易货栈是我国商品流通的传统方式,近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全国已有货栈1,900多个,年经营额达43.4亿多元。事实证明,货栈对搞活经济,促进商品流通,起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发挥货栈这条流通渠道的作用,有关方面今后应当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多为货栈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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