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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的“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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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9
第2版()
专栏:适当发展个体经济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个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的“家”
本报记者计泓赓 本报通讯员罗丽萍
适当发展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需要。昆明市五华区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户办了不少好事。这种作法,值得提倡。
现在有些地方,仍有一些限制个体经济发展的作法,有的把个体经营视为资本主义,这是一种错误观念。个体经营者把零星产品收集起来,贩运出去,或者从事小商品生产和修理活动,是受到生产者和消费者欢迎的,国家又能收税,可以说是“三满意”。
——编者
“有了个体劳动者协会,我们舒心多了,更有奔头了。”昆明市五华区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一年多来,为会员们办了不少好事,会员们把协会看成是自己的“家”。
对个体劳动者,一些地区偏重于管,而忽视引导和扶植。1981年7月五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助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组织会员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这种方式确实很好,很有效。
“个体户到底能存在多久?”一些人心有余悸,存有疑问,怕政策会变。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后,首先抓好政策宣传,政府下了文件,马上传达,使大家心中有了底。一些年老不识字的人,倾听党和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特别认真,心里不七上八下了。个体户未组织起来前,犹如散沙一盘,人们心神不定。如今,协会一般每月开一到二次大组会或小组会,学政策、时事,表扬好人好事,到会的十分踊跃。
协会不仅上情下达,还做到下情上达,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货源是个体户普遍关心的问题。会员李祖存经营银丝卷,生意兴隆。一次,他向协会反映,粮店不再供应面粉,他已经两天没营业了。协会派人联系,了解粮店要个体户购粮证才卖,而当时全市还没有普遍实行这个办法,经商定,粮店同意凭营业证供粮。现在个体饮食户都已有了进货手册。昆明市还成立了小商品批发部,向集体企业和个体户供货。个体户摆摊,曾经常被撵,甚至被没收营业证。协会把情况反映给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市里商定,划出一定地盘作为个体户经营的场地,五华区工商局还做了150个简便的货摊出租,很受个体户的欢迎。记者在1982年12月中旬,参观了大观街上新近摆出的货摊,只见整整齐齐,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有了个体户劳动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也有了得力的助手,过去个体户的一些具体事,现在不必再去找工商局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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