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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非婚生儿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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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21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台湾的非婚生儿问题
穆扬
据台湾各报刊多次报道:最近几年,台湾的人口年出生率约为千分之二十三强,每年净增新生婴儿41万余人,其中“未婚妈妈”所生的子女竟占十分之一,即4万余人。如果不是因为有更多的人作了人工流产,非婚生儿的数字就会大得更为惊人。非婚生儿,已成为台湾当局非常头痛的一项社会问题。
非婚生儿问题,严重地摧残着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台湾《自由日报》说:“未婚妈妈的年龄,十六岁至十八岁的占80%”。《联合报》引用台北市“家庭计划中心”主任江千代的话说:“许多怀孕的少女尚不解人事,不但无法负起教养子女的责任,且因自己年龄太轻,所生子女的智能也堪虞。部分在育幼院成长的孩童,则因心理不平衡,步入社会后,无法适应”,以致成为社会犯罪的循环因素。
“未婚妈妈”对于台湾的工农业生产也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在影响。《中国时报》说:“多数问题少女来自保守的乡下。”《建国日报》在一篇文章中则说:“台湾家庭计划研究所统计,目前有95%的未婚妈妈系工厂的女作业员。”据《联合报》说,此外还有“少数是高中和刚进大学的女生”。显然,这对于工厂和农村的生产,以及学生的学习生活,都是有影响的。
《联合报》说:台湾的非婚生儿大约有75%没有父亲认领,其中有8.5%连做妈妈的也说不清谁是孩子的“父亲”,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既无父亲,又无母亲的“弃儿”。台北市有十七家育幼院,主要就是为收养弃儿而设立的。这类非婚生儿的家庭责任,就这样转成为社会的,也就是台湾民众的负担。
台湾的非婚儿问题为什么会严重到如此地步?有的报纸说主要是由于某些少女“追求物欲享受”所致,或是归之于家庭和社会对她们未“适时施以性生理教育”。这种把责任推给青少年本人和家庭的说法,显然是不公道的。也有的报纸认为,是“由于社会结构的遽变,以及欧美‘性’开放的影响”,或是“不少妇女因被强暴或诱奸而受孕”。这虽然接触到了一点问题的本质,却又未免失之过简,我们只好引用台湾报刊上的另外一些材料作为注脚。
据报道:多年来,色情、卖淫就已经是台湾最兴旺的行业之一。当局正式公布的酒吧、舞厅、花茶室、咖啡店、妓女院、夜总会、游艺场等“特定营业户”,即达六万零四百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专营色情生意的。此外,还有数量“多如过江之鲫”的地下色情业者。公娼和私娼,几占台湾总人口的1.7%,台北市有的地区竟高达5.3%。同时,台湾的强奸案件的数量,也大得惊人。
台湾当局一向以我国传统道德的卫护者自居,而事实上却把整个台湾沦为盗贼猖獗、色情泛滥之地。在这种社会环境里,那些来自农村和工厂,经济生活和人身安全都得不到可靠保障的“尚不解人事”的少女,又怎能作到完全不受欺骗和诱惑,不受凌辱和强暴呢!台湾当局回避根本问题,倒因为果,梦想只是靠舆论工具发几篇指责“未婚妈妈”的文章,靠加强“性生理教育”来解决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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