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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会计为何能贪污六十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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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22
第4版()
专栏:

小会计为何能贪污六十万?
本报讯 新华社21日播发题为《浅水里是怎样出现巨鳄的》通讯,对农业银行吴川县支行浅水营业所会计李竞芳贪污巨款一案进行了剖析。通讯说:
李竞芳在一段时间内把国家银行的一个基层营业所几乎变成了他随手可取的私人钱柜,猖狂地进行投机倒把活动,靠的是什么呢?概括起来说就是:“串通公社,勾结银行,打通工商,收买邮电。”
“浅水公社货栈”明明是由私人合伙经营的,但为什么挂的却是公社的招牌?除了议定这个货栈每年交5,000元给公社这好处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个货栈的经理李瑞泉是公社主要负责人的小舅子,货栈还背后给这个负责人许愿,将来货栈分红时,有他一份“红利”。
在“勾结银行”方面,浅水营业所的主任、党支部书记柯栋成,就是被李竞芳拉过去的一个关键性人物。这个柯栋成,过去就和李竞芳利用发放贷款的机会受贿四次,共2,400多元,他分得500元。浅水公社货栈成立后,李竞芳又许诺将来赚了钱,分一份红利给他这个“有功”的人。他还让李竞芳保管各种单据凭证和公章,给李竞芳作案提供了种种方便。
工商管理部门的某些人,在这一案件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他们明明知道货栈是私人合股经营的,也照样发给营业牌照。1981年2月,货栈从湖北省套购到一批化肥,准备运回广东高价倒卖。运输途中,被湖南省湘潭县有关部门查获扣留。工商部门竟然出具证明,谎称这批化肥是公社货栈经营,购回来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要求给予放行。工商部门有的人为什么这样“厚待”货栈呢?原来是因为从货栈得到过200元钱和一块上海牌手表的劳酬。
李竞芳及其同伙倒卖走私手表时,怕随身携带这些手表到外地去被中途查获,便贿赂邮局的工作人员把手表从邮局托运到外地。从1980年底到1981年初,他们倒卖的走私手表达1,600多块,价值十多万元,其中有500多块手表,就是通过邮局寄往外地倒卖的。
为了牟取暴利,李竞芳及其同伙一次就托中间人付给湛江农垦局供销站“茶水费”6,000多元。这个供销站也很慷慨地卖给浅水公社货栈由国家统购的橡胶50吨。由于尝到了“甜头”,这个供销站随后又和货栈签订了供给橡胶200吨的合同。只是由于案情暴露,这笔上百万元的非法交易才没有做成。
一些银行部门管理制度的混乱,也为李竞芳作案创造了条件。李竞芳多次私自动用的省联行汇兑资金,按规定半年要结帐一次,实际上往往一年也不结一次帐。群众曾多次向县农业银行反映李竞芳的问题,但县农业银行的有些人却认为,银行是“铁帐”,是无法贪污的。他们的思想麻痹和对工作的不负责任,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
现在,李竞芳已被处决,他的同案犯也被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这些吞噬人民财产、破坏四化建设的大小“鳄鱼”,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同样,我们党通过坚持不懈的斗争,也一定能把使这些“鳄鱼”得以生存的歪风扫荡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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