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阅读
  • 0回复

不能如此“惩罚”——发生在灌县东风渠的一场“官司”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24
第4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不能如此“惩罚”
——发生在灌县东风渠的一场“官司”
最近,记者到四川灌县采访,了解到都江堰管理局东风渠管理处同灌县水电部门,为征收该县小水电站用水费用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致使白白浪费水力资源,一些厂矿被迫停产待电。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灌县地处都江堰灌区,岷江及六大输水干道流经该县全境,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灌县人民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这几年自筹资金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先后兴建了13处骨干电站。其中东风渠管理处所辖的走马河干渠上,就兴建了4座小水电站,装机容量共8,360千瓦,占全县总装机容量的44%。这些电站的兴建,对促进灌县社队企事业、改善成都地区供电紧张状况,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可是,1982年4月份,东风渠管理处突然通知所辖范围的各县电站负责人开会,提出各电站要按总收入的8%或6%向他们交纳水费。各电站同志不同意交纳这么多,原因是:农田用水已交纳了水费;小水电刚投产不久,家底薄,收入低,农民还没有得到多少好处;电站用水是借水还水,对水量、水质以及输水灌溉都毫无影响。同时,电站对电站附近的水渠每年还负责维修。可是,东风渠管理处的有关同志却说:“不交水费的电站,我们要采取惩罚措施!”有一位科长傲慢地说:“我们处对江安河、走马河、柏条河的水有调动权,具体说,就是我在调,你们不缴水费,工作问题就是不好解决。”
果然,从1982年9月中旬,他们采取惩罚措施了。他们借故清水河要改道,将走马河的进水量由每秒一百多立方米,有意压低到每秒五六十立方米,让水白白地从岷江排走。到1982年10月下旬,又降到每秒十多立方米,使电站连一台机组也不能正常运转了。据有关同志调查,即使清水河改道,走马河进每秒四五十立方米的流量,根本不影响工程的进行。
东风渠管理处这样一“惩罚”,造成不小的损失。在压水期间,仅羊子口电厂就少发电248万度,经济损失达12.4万元。由于突然电力不足,迫使一些厂矿停产待电,也影响了沿渠农村小春作物的用水。
对东风渠管理处这一“惩罚”措施,灌县广大群众极为不满。本来对农民自筹资金兴办小水电,我们应该热情支持;对如何合理地向水电站收取一定水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是,东风渠管理处不惜浪费能源,不顾国家和集体的经济损失,迫人签字画押,是不足取的。
本报记者 罗茂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