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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保护法》今日生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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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1
第2版()
专栏:

《海洋环境保护法》今日生效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于3月1日起生效。
国家海洋局派出以“中国海监”命名的船只在我国海域巡视,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监视海域可能受到污染损害的因素。
各港区港务监督部门、渔政渔港监督部门和军队环保部门,也都在分管的范围内依法监督危害海洋环境的行为。
沿海各省、市、自治区环保部门,将在本行政区内肩负起保护海洋环境中“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 一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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