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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与“发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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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1
第2版()
专栏:长话短说

承包与“发财”
吴 昊
有的商业职工说,“承包就是为了个人发财,早承包早发财。”
这话对不对呢?只对一半。承包可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多劳多得,承包后大部分职工的收入会有所增加,一部分职工可能会冒些“尖”,如果说这就是“发财”,是可以的。
但是,把承包只理解为个人“发财”,就不对了。一、就是从增加收入来讲,分配原则是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不谈国家“发财”,企业“发财”,只谈个人“发财”,当然不对;二、承包是责、权、利的全面承包,不能只包利不包责,承包以后,企业和职工对国家和对社会的责任加重了。承包后要达到国家、企业、职工、消费者四满意。当前特别要强调国家和消费者这两头满意。职工个人的多劳多得,只有建立在这两头满意的基础上才是合理的,合法的,可靠的。离开了两头满意,只求个人“发财”,势必把承包引到邪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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