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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人要得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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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14
第8版()
专栏:大地漫笔

化人要得法
清代小说家宣鼎在《夜雨秋灯录》中写了个故事:江苏六合有个浪荡子叫金虾蟆,父母去世,将产业挥霍殆尽,便到市上诓拐诈骗、耍无赖。当他卧路拦轿时,被县宰逮捕鞭笞,几乎丧命。有董翁者,出钱将虾蟆赎出。当他得知虾蟆会蒸可口的茯苓糕时,便出钱帮他开小店,使他成家立业,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在当今社会的某些角落,有时还存在个别性顽之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精神文明的建设。对待他们的态度,不外:一、憎恶;二、怜惜;三、挽救。前两种态度对其转化作用不大,第三种却是从物质、精神诸方面去帮助、感化之。正象冬天街上的某些冰块,如果只是踢来踢去谁也不管,它是不会化的,如果把它放在温暖的火炉上,它便会慢慢溶化,再加温就会沸腾起来。 连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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