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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允许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河网公社党委突击发展党员受查处 中组部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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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8
第3版()
专栏:

决不允许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河网公社党委突击发展党员受查处
中组部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
本报讯 中央组织部最近转发了江苏省淮阴地委、涟水县委《关于河网公社党委违反组织原则、突击发展党员的情况通报》。
通报说,1981年底,河网公社党委趁划分公社、党委成员变动较大之际,草率召开会议,一次通过接收37名预备党员。后在一次仅有4人参加的非正式会议上,又通过接收一名预备党员。河网公社党委突击发展的这批党员,大部分缺乏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政治素质差,入党手续不完备,其中未通过党小组讨论的有七人,未通过支部大会讨论的有十七人,未经支委会研究的有一人。匆匆忙忙报材料的十六份,不少人的入党志愿书都是由别人填写的。有两人因在本大队入党有困难,公社党委就把他们分别抽到外大队做工作队员,并分别由原公社党委书记尹传轩、现党委书记曹成林在会议上点名授意通过入党。原公社党委组织科长营桂生在公社党委讨论接收党员前,既不考察,也不看材料;讨论研究时,连发展对象的志愿书也不带,只凭在小本上记的名单和简单情况作汇报,以致把有的名字都说错了。营桂生还利用职权,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表弟拉入党内,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为严肃党纪,中共涟水县委研究决定:给予尹传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曹成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营桂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突击发展的38名预备党员,经过组织审查,只承认符合党员条件的8名。
中组部在批转通报时指出:在当前的机构改革中,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及时督促检查,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入党手续,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对违背组织原则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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