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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群众治理黄河的新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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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9
第1版()
专栏:社论

依靠群众治理黄河的新经验
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的山西吕梁地区和忻县地区,仿效农业上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按户承包治理小流域,动员千家万户治水保土,改善生态环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为搞好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加快发展山区经济,提供了一条新经验。
这两个地区地形破碎,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千沟万壑需要治理。这里小流域一般只有几平方公里、几十平方公里,从局部看,似乎是些不起眼的小沟小岔,但成千上万条小流域泥沙俱下,进入黄河,危害就极其严重。以吕梁地区为例,全区小流域多达30万条,一条小流域每年冲走土壤100吨,一年就有3,000万吨泥沙进入黄河。泥沙淤积是黄河难以治理的根本原因,而黄河泥沙的70%来自中游的陕晋峡谷和泾渭流域,控制这里的水土流失是治黄之本。水土严重流失也使这些地方土地越来越贫瘠,农业生态和人民生存条件日趋恶化。因此,把一个一个小流域治理好,控制泥沙来源,是根治黄河,造福子孙万代的大事。
为治理黄河中游的水土流失,党和政府曾经作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出现了不少成功的小流域治理典型。但是总的说来,治理工作进展不够快,主要原因之一,是有些地方治理工作没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结合,成为群众自己的事业,而是由国家出钱,培植样板,甚至单纯依赖国家,出现“给多少钱,办多少事,没有钱难办事”的现象。在工作方法上追求形式上轰轰烈烈,养护管理又跟不上,边治理边破坏,所以实际效果不大。
吕梁和忻县这两个地区,实行以户或联户承包治理小流域,克服了过去的弊病,使治理工作出现新局面。这种做法的好处,一是适应山区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分散经营的特点,真正与农民切身利益联系起来,符合群众治穷致富的迫切愿望;二是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使群众既有眼前利益可得,又有长远利益可盼;三是有利于安排农村剩余劳力,进行必要的劳动积累;四是有利于重点流域治理与面上小流域治理紧密结合,加快建设速度,保证治理质量,巩固治理成果。总之,在目前集体经济力量薄弱、国家投资有限的情况下,鼓励农民自力更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对国家、集体、个人都有利。
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的经验,对黄河流域特别是中上游广大地区有推广价值。各级领导机关要继续解放思想,敢于冲破“左”的束缚,满腔热情地支持群众的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其更加完善。治理荒沟荒山属于开发性事业,费工费时而短期不易受益,政策必须放宽,承包期可以长一些。有些地方定为30年至50年,是可行的。应当坚决实行谁治理谁受益、允许继承的政策。农民在承包范围内种的树木,所有权应受到切实保护,并且长期不变。推行小流域承包一定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按能承包,并且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按照统一规划进行综合治理,使经济效益与生态平衡很好地结合起来。无论是户包或联户承包,都要签订和认真履行合同,治理成果要认真验收,确保质量。承包治理小流域要强调自力更生,有关部门则应当从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支持,尽快地把群众的治理热情变为治理的行动,并且较快地获得成果。
可以预期,随着按户承包治理小流域办法的推广和普及,千百万农户一齐动员起来治理千沟万壑,经过长期艰巨的努力,控制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改变黄土高原地区的贫困面貌,繁荣山区经济,就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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