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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鞭打快牛”为奖勤罚懒 辽宁普遍推行节能分等奖励新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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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4-19
第2版()
专栏:

变“鞭打快牛”为奖勤罚懒
辽宁普遍推行节能分等奖励新办法
新华社沈阳4月18日电 (记者王启星)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从4月份开始,逐步在全省大中型企业中普遍推行节能分等奖励新办法,变“鞭打快牛”为奖勤罚懒。
新办法规定了几种节能提奖比例。以节电为例,电耗达到全省同类产品平均先进水平的企业,可从节约的价值中提取15%作为奖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提奖11.5%;达不到平均水平,在规定的消耗定额之内的,提8%。对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除按最高提奖率提奖外,还给予加奖;超过消耗定额的,即使能耗比上一年降低也不能提奖,超定额部分还要加价。省人民政府还规定,凡年消耗标准煤两万吨以上的耗能大户,今年都必须实行这个新办法。实行节能奖的企业,不得有油水时就干,没油水时就停。能耗水平比上年回升5%以上的企业,要扣发主要责任者全年综合奖的10%。
辽宁省从1980年开始就实行节能单项奖,对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弊病,因提奖率相同,一些能耗高的企业节能潜力大,不费力就能拿到很多奖金,先进企业费力不少,奖金不多。形成了“鞭打快牛”的局面,挫伤了企业和职工进一步节能的积极性。分等奖励正是解决这个弊端的一种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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