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一份结婚“安民告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5-04
第8版()
专栏:新风集

一份结婚“安民告示”
4月5日下午两点钟,我台大院里,赫然出现了一张大红启事,上面写道:“和同志们说几句话:我准备4月22日参加在郑州市青少年宫举行的集体婚礼。作为一名共青团员,我响应党的婚事新办的号召,不收礼,不待客,节俭办婚事,请同志们支持我。谢谢!——陈宏”其中,“不收礼,不待客”六个大字写得格外醒目。下午来上班的同志们看到这张启事,无不啧啧称赞。
陈宏今年二十四岁,是河南省劳动厅一位负责干部的女儿。她准备结婚的消息传出以后,不少同志暗自为她筹办婚礼,她感到这样做不符合节俭办婚事的原则,可又谢绝不了。于是她就干脆抢先一步,张榜声明,先“礼”于人,贴出了这张“安民告示”。
郑州人民广播电台 严进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