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阅读
  • 0回复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严管理流动资金 实行五个不贷 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8
第1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严管理流动资金
实行五个不贷 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陈乃进)今天结束的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流动资金会议提出,为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集中更多的资金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对流动资金必须从严管理。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方针,会议决定,在资金供应上,人民银行要实行五个不贷: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不贷;生产和收购超过限产计划的长线产品不贷;生产和收购没有销路、耗能多、质量差、成本高的产品不贷;已列入淘汰项目的产品不贷;已确定关停并转的企业不贷。为了防止挪用、浪费流动资金,会议还规定了相应的严格措施。
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流动资金会议是6月29日在北京召开的。会议对银行统一管理流动资金问题作了部署,要求各级银行和各地计委、经委、财政、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开创流动资金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