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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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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8
第1版()
专栏:

加强和改进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中共中央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
为协调各方力量,加强领导,中央责成中宣部牵头组成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书记处领导下工作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最近发出了关于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见二版)的通知。中共中央认为,这个《纲要》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加强和改进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很好、很重要的文件,其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中共中央的通知说,前不久召开的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定的这个纲要,是在对当前我国工人阶级状况和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较长时间的准备、几下几上多次讨论修改而制定的。
通知指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单位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很不相同,职工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有很大差别,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实施的进展将有快有慢。因此,在执行这个《纲要》时,首先要组织各级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然后研究、制订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步骤,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不同时期抓什么重点,都必须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具体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决不可照本宣科,应付了事,或者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在执行中,发挥创造精神,不断总结新的经验,以便在适当时候对《纲要》再加以补充修改。通知还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经济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建立和健全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通知说,为了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加强对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中央责成中央宣传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参加,组成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书记处领导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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