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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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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2
第5版()
专栏:学点民国史

国民党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
1946年11月15日,国民党政府悍然破坏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在南京召开一党独裁的制宪“国民大会”。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在发动内战的同时,就加紧策划恢复它1936年包办遴选的国大代表,以便通过同年颁布的“五五宪草”,使其法西斯统治合法化。中国共产党从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始终坚持和平、民主、独立的方针,与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1946年1月,国民党政府被迫同意停战、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会议经过激烈的斗争,最后达成了有关政治、军事的五项决议。其中关于宪草问题,确立了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的原则,否定了“五五宪草”规定的实际上是法西斯个人独裁的中央集权的总统制,并且规定由政协各方面派出代表与会外专家组成宪草审议委员会,依据宪草原则在两个月内完成宪草修正案,提交国民大会通过。关于国民大会,规定应在内战停止、改组一党政府为联合政府、结束训政、宪草修正案完成后始能召开,日期定为1946年5月5日。为了避免谈判破裂,政协承认国民党十年前包办遴选的代表,但须新增台湾及东北区域、各党派及社会贤达代表850名。
但是,政协会议闭幕不久,蒋介石就在3月1日召开的国民党二中全会上提出要改变政协通过的宪草修改原则。一小撮国民党反动派更是公开叫嚷“遵信政协决议形同党国自杀”,“不能将统治权交给多党政府”。结果会上通过了全面推翻宪草原则的五项决定。4月1日,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上公然撕毁政协决议,坚持“训政时期约法”,宣称“约法是1931年国民会议制定的国家组织法,政协会议本质上不是制宪会议,改组政府的协议不能代替约法”,“结束训政的步骤只有召集国民大会”。当天蒋介石就在东北发动了大规模内战,接着宣布国民大会无限期延期。全面内战爆发后的7月3日,蒋介石认为时机成熟,径自提出11月12日召开“国大”。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张家口,蒋介石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于当日即正式下令如期召开“国大”,并利用第三方面人士要求及早停止内战的愿望,策划南京假和谈,又无理提出要共产党宣布参加国民大会并交出“国大”代表名单,才下令停战。
国民党以南京假和谈为烟幕,继续扩大内战,同时加紧筹备“国大”。首先集中力量拉拢第三方面参加“国大”,用以孤立共产党。蒋介石亲自出马,单独召见所谓社会贤达胡政之、莫德惠及青年党代表,指示他们“勿失严正立场”,并虚伪地声称“如第三方面交出名单,虽中共不交亦可下停战令”。对混迹民盟的民社党领导人员张君劢等人,更是极尽笼络之能事。吴铁城、雷震等不断与之联络,蒋介石及美国总统杜鲁门特使马歇尔亲自找他谈话,鼓动他把第三方面的代表统统拉去参加“国大”。同时,蒋介石为了诱使第三方面交出名单,11月8日宣布如期召开“国大”,保留中共及其他党派应出席的名额。还假惺惺地下停战令,企图以假和平的面貌欺骗人民,粉饰“国大”。11月11日,蒋介石为了等待第三方面的名单再次宣布“国大”延期三天。于是,在蒋介石的威胁利诱下,几名所谓“社会贤达”表示愿意参加,青年党、民社党随即交出了名单。青年党首领曾琦甚至无耻地说:“吾辈无所谓,吾辈部下分得几部,做官吃饭而已。”
国民党擅自决定召开“国大”,一开始就受到了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坚决反对和抵制。中国共产党断然拒绝参加,严正指出:国民党政府片面决定召开“国大”,完全违反政协关于国大问题的决定,是非法集会,其目的在于通过一个独裁宪法,使内战“合法化”,使法西斯统治“合法化”,使出卖国家与人民利益“合法化”。民盟也坚决表示,“不怕一切威胁利诱”,“决不参加一党国大”。当民社党宣布参加伪国大后,民盟毅然地宣布将它开除。就连国民党统治区的舆论界也以参加伪国大与否,看做是对一切团体或个人的政治操守的考验,把参加伪国大比做“跳入妓院的火坑”。就是民社党成员梁漱溟、胡海门等人也耻与为伍,愤而宣布退出该党。
国民党一意孤行,11月15日伪国民大会在全国一片斥责声中开场。出席代表共1,355人,其中85%是国民党成员,绝大多数又是十年前“选举”的声名狼藉的旧代表。其他的则是国民党当局圈定或贿选产生的新代表。“国民大会”实际上是一群贪官污吏、政客党棍和特务打手的混合体。当天,蒋介石出席大会,煞有介事地将王宠惠、吴经熊、雷震等在开会前夕奉命修改补充并经蒋亲自删改的宪法草案发交立法院、民社党、青年党和社会贤达审议,借以冒称政协宪草。18日,张君劢、曾琦、立法院林彬等开始审议,19日完竣。26日,蒋介石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递交“国民大会”。当讨论这个宪法时,国民党政府为把它一手炮制的“国大”装扮成民主的制宪会议,把提交的蒋记宪草装扮为政协宪草,还设下种种骗局,故意唆使其忠实党徒在讨论期间天天喧闹,叫嚷要维持“五五宪草”、“立法院权力过大”等等。12月25日,最后通过了这部伪宪,并定行宪日期为1947年12月25日。下午,“国大”便宣布闭幕。
1947年元旦,国民党政府公布了这部伪宪,其内容完全违背政协决议精神。第一,它实质上取消了联合政府的责任内阁制,恢复了“五五宪草”的总统独裁制;第二,它取消了地方均权、地方自治的原则,实行中央集权;第三,它取消了人民民主自由和民族自决的保障。总之,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在实际上确认了以蒋介石个人独裁统治为核心的法西斯国家制度。
伪宪一经出笼,立即遭到了全国人民的同声谴责。中国共产党明确指出:“我们及全国民主人士决不会承认它为合法为有效”。对“蒋政府的伪宪,也只有把它当作袁世凯天坛宪法和曹锟贿选宪法一样看待”。民盟也指出:“国大违背了政协决议的整个精神,破坏了政协决议的程序”,“制定伪宪只不过是以法治之名来保证党治之实”。一些民主人士也纷纷发表谈话,指斥“这部宪法是五五宪草的桃代李僵、借尸还魂”。
1947年3月,国民党大举进攻延安,声称三个月内“击破共军主力”。可是三个月后人民解放军由防御转入进攻,国民党军队由进攻转入防御,节节败退。在此情况下,国民党在美帝的阴谋策划下,于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召开了“行宪国大”,决定把蒋介石扶为总统,又扶持一个在长江以南还保存较多实力的李宗仁为副总统,企图以此苟延残喘。尽管蒋介石在开幕词中说,“中华民国宪法系血泪凝成之结晶,悉力勘乱,即所以保证宪政成功”,但这只不过是垂死的哀鸣,终究挽救不了他最后失败的命运。(蔡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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