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阅读
  • 0回复

紧密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按劳分配理论——全国第五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观点综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2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紧密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按劳分配理论
——全国第五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观点综述
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研究会最近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五次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于光远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我们研究理论问题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国情、省情、厂情等等,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按劳分配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确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按劳分配的原则、实施方案和办法。”
与会代表主要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从中国实际出发研究按劳分配问题。
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讲的按劳分配,是指在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情况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而我国目前还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每一种所有制都有一种相应的分配方式,多种所有制并存,必然就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这一国情出发,如果目前中国只允许一种分配方式是行不通的。同时,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是以不再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为前提的。我国现在的社会主义经济还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并且还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因此,需要研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个人劳动是怎样变成社会劳动的。特别要搞清楚个人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劳动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搞不清楚,就很难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二、在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范围内,按劳分配是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主要原则,但不是唯一原则。因为有一部分消费品并不是通过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劳动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对这一部分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它的性质问题还需要继续研究。
三、按劳分配,以劳动作为分配尺度进行分配,必然是多劳多得,但不能反过来说凡是多劳多得就是按劳分配。例如,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多劳也可以多得,但这种“多得”就不能简单地说成是按劳分配的多劳多得。
四、按劳分配是按什么“劳”进行分配。有人说,生产资料是过去劳动的产物,现在用于生产投资,有利于增产增收,这也是“按劳分配”。代表们一致认为,这种说法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的原意。按劳分配,是指按活劳动进行分配,不应包括物化劳动,即不包括按生产资料的投入量分配。否则,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界限就不容易分清了。
五、有人认为在国家所有制内,按劳分配有两级分配关系,国家对企业,企业对劳动者,均是按劳分配关系。很多代表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认为,按劳分配是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而国家分配给企业的利润提留,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和集体福利,只有一小部分用于奖励个人。这部分基金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提留的,而企业的经营状况又是多种因素决定的。企业经营得好,按规定把提留的一部分奖给职工,这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按劳分配,并不能说明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也是按劳分配。
六、为配合经济体制改革,大家对工资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重点讨论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国当前工资制度的弊病;二是我国工资制度改革的方向。不少代表认为,我国目前工资制度的主要问题是平均主义严重,劳动报酬与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大小脱节,也与企业的经营状况脱钩;分配决策权过分集中,妨碍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克服平均主义,使职工的劳动收入同社会经济效益、本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劳动贡献大小紧密结合起来。不少同志认为,可以实行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奖励工资相结合的制度。有的同志还探讨了增加职工工资的具体途径,认为一是升级,二是提高工资标准,三是职工的货币工资要同物价变化相适应。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分配性质问题,是这次会议讨论的另一个重要问题。绝大多数同志认为,这种分配方式,是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它能较好地处理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物质利益的关系。这种分配中“剩下全是自己的”这一部分,含有按劳分配的因素,但并不完全是按劳分配。因为这里面还有生产资料和物价等非劳动因素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同志们还有不同的意见,今后还要进一步讨论。           (彭克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