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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搞投机 知法犯法罪难容 深圳市依法逮捕前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主任郝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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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2-18
第4版()
专栏:

贪污受贿搞投机 知法犯法罪难容
深圳市依法逮捕前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主任郝敏
本报讯 据《工人日报》2月17日报道:深圳市前届市委常委、市政法委员会主任郝敏利用职权进行索贿受贿、贪污公款、投机倒把等犯罪活动,共牟利折人民币万元以上,已被依法逮捕。
现已查明:1979年6月,郝敏为社员黄某批办下海证和通行证,并违反规定,批准黄从非开放口岸出入港九“做生意”。郝与其子迟焕洲从中索要电视机、收录机各一部,及一辆旧奔驰牌小汽车。1981年郝又通过为港商陈某的父亲代办户口迁移证和出港证,受贿三组合音响设备一套、录音机一台和大白鲨牌小汽车一部。郝将音响和录音机转手倒卖,获利880元人民币。郝还通过办理证件受贿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照相机等大批物品和1,300元港币。
1980年4月至1981年5月,郝敏与深圳市政府行政处副处长张奎炳从外地某单位套买大批建房材料,由张指使“老部下”伪造假发票后,又由郝卖给深圳市某单位,两人从中获利12,000余元,郝得款4,100元。此外,郝敏还有倒卖汽车、电器,私拿罚没物资、贪占公款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中纪委、广东省委和深圳市委联合工作组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努力,终于初步查清此案,并发现了数起相关连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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