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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破获一起集体贪污案 电影院负责人吴海王胜祥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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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1
第4版()
专栏:

余干县破获一起集体贪污案
电影院负责人吴海王胜祥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 记者赵相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姜惠林报道:江西省余干县电影院从1982年至1983年9月,在院经理吴海、副经理王胜祥等策划下,集体贪污、私分公款35,310元。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吴海、王胜祥已被依法逮捕。
余干县电影院经理吴海、副经理王胜祥等人,从1982年起,就采取种种恶劣手段,贪污公款5,050元。由于一直无人追究,他们就更加大胆妄为。在县电影公司经理齐光华、县文教局副局长何自达纵容包庇下,从1983年起,以非法的承包合同为幌子,采取造假帐、制造假发票、截留冷气费收入、多注销余票、擅自提高门票价格等等手段,侵吞公款。在吴海、王胜祥等人腐蚀下,才参加工作几个月的年青人,竟也贪占了六七百元之多。
吴海和王胜祥二人为迎奉上级,求得庇护,以所谓“夜班补贴”为名,每月给县电影公司经理齐光华等人20元。齐受贿后,暗中支持吴、王。县文教局副局长何自达,还把儿子安插在电影院工作。中共余干县委和县政府已责令何自达、齐光华停职反省、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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