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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个“三三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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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1
第8版()
专栏:

换一个“三三制”
崔永生
在整党中,有的机关提出应该整掉一种“三三制”的现象。这所谓的“三三制”,是指某些单位的领导人,“三分之一时间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应酬、参加各种会议,三分之一时间扯皮”。
必要的会议,有关工作的洽商、接待,自然是应该参加的。但我们的有些“应酬”实在是被拉陪绑,有些会议是否有必要开,也大可打个问号。一个大部门分辖许多小部门,各小部门又分管许多直属单位。按分工,各小部门本来自己有权决定的事,硬要大部门召开会议来讨论,要有关部门的领导也参加,隔行如隔山,别人不知底里,要么不说,要么乱说,与其乱说,不如不说,只好半天半天地在那里“陪坐”。此风一兴,上行下效,直属单位有权“拍板”的事,也硬要上级领导到会,作指导,发指示,一方面表示“重视”、“重要”,另一方面是把上级的话记录在案,以防“万一”。这样,锐气磨损,时间耗空。日久天长,积习难改,便以纸上谈兵为正道了。
“扯皮”,有内外两方面的问题。外,主要指社会的,是正在改革、完善中的管理体制问题。内,主要是单位内部制定、健全和执行规章制度问题。有的单位内部,有章不循,“分工”变成了各自固守一方,胸无大局,不是互相协作配合,而是互相推诿,互相争利,讨价还价。凡遇问题,非领导出马不可。扯来扯去,合理的规章制度扯得名存实亡,节外生枝的反而兴行了,于是越来越扯不清。
陪绑式的“应酬”和“扯皮”的现象,从主观方面讲,都由于领导核心“分工”而不“负责”,出了纰漏,人人有分,又人人无责。这种“三三制”,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病的外瘢,也是在改革面前缺乏独立负责的勇气的表现。治疗的重点应是内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为了克服官僚主义和工作的盲目性,曾经提倡三分之一的领导主持日常工作,三分之一的领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三分之一的领导学习。这原是一种对症的治疗。后两个“三分之一”的旨归,是为了头一个“三分之一”,更好地做好工作。这新的“三三制”,是针对旧的“三三制”提出来的,是一种有效的药方。如果都换上这一个“三三制”,无疑病就会好起来。但是要使这帖药发挥作用,也要首先确立起敢于改革、勇于负责的精神。
谚云:一年之计在于春。今春又正是在整党,这个旧“三三制”的风气,是着实该整一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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