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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生是怎样承包荒山造林的? 他承包一千五百亩荒山,一年整地超额九百多亩,造林五百多亩,进度快、质量好、效益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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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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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生是怎样承包荒山造林的?
他承包一千五百亩荒山,一年整地超额九百多亩,造林五百多亩,进度快、质量好、效益高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记者阎振国、通讯员孙卫)北京市十三陵国营林场工人刘国生承包1,500亩荒山造林,去年一年整地超额完成了任务,造林已达580亩,进度快、质量好、效益高。
十三陵国营林场有近百名职工,13万多亩山场。多年来,这个林场的荒山主要靠请民工绿化。由于林场没有责任制,管理混乱,职工权、责、利不明确,影响了积极性,荒山造林速度慢、投资大、质量差、效益低。据统计,1981年和1982年国家向这个林场投资营林费65.43万多元,帐面上造林1.3087万亩,实际只造林3,844亩,每造一亩林的投资高达172.2元,比规定高2.4倍。
去年初,刘国生向林场提出要承包2,000亩荒山造林。林场同意他承包500亩试一试。后来,因全场的造林任务完不成,又让他承包了1,000亩,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荒山造林由林场负责设计、刘国生组织施工,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后,经林场验收合格,每整1亩地发施工费28元,每造1亩林发营林费3元,节余的资金归己。林场对民工的请退、劳动和生活管理、报酬和奖惩办法等不干预。在执行合同期间,林场只发给刘国生80%的工资,另外20%的工资作为浮动,全面完成承包合同就补发,否则就不发。
合同签订后,刘国生从北京市郊区和河北省的唐县、怀来县等地招请了一批民工造林。刘国生凭着多年带领民工造林的经验,把少则40多人,多则200人的民工组织得有条不紊。对应招的民工,允许先进行试工,经过试工,愿留则留,愿去则去。刘国生与留下的民工签订合同,把责、权、利落实到每个民工头上,制订了严格的责任制。他还为民工订了《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报刊和购买了象棋、军棋等文娱品,丰富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另外,刘国生给每个民工发了一顶蚊帐、一个水壶、一双胶鞋、一双翻毛皮鞋、两身工作服。由于刘国生经营管理得法,民工造林积极性很高。到去年年底,刘国生超额957亩完成承包的整地任务。他从林场领得施工费、营林费7万多元,除开支民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外,节余3,500多元。
据粗略估计,把荒山包给刘国生造林仅整地一项,由于实打实,没有虚数,实际可比过去节约费用一半左右。
刘国生经过一年的试验,劲头更大了。今年,他又同林场签订了承包2,000亩荒山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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