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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推广电子工业公司经验 已有九个工业公司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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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21
第2版()
专栏:

丹东市推广电子工业公司经验
已有九个工业公司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
本报讯 记者李新彦、洪天国报道:最近,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在总结市电子工业公司改革企业干部管理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推行企业“责任状”。到目前为止,这个市有九个工业公司已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
丹东市电子工业公司实行“责任状”得到省、市领导的支持。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负责人认为,这家公司的做法,使得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是在企业实行经营管理责任制方面的一个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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