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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五十五位厂长、经理的呼吁 福建有关部门继续作出反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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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31
第2版()
专栏:

对五十五位厂长、经理的呼吁
福建有关部门继续作出反应
本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给省委领导的信《请给我们“松绑”》发表后,有关部门继续作出反应。人事部门在五方面要放权
24日福建省人事局领导就55名厂长、经理给省委领导同志的呼吁信,立即组织各处室讨论。
该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唐文光说,在企业整顿和逐步推行企业经济责任制的过程中,人事部门有五个方面的权力要下放,让企业逐步试行:一、厂长、经理应有权对副职提名,提名后可实行职代会评议、选举,或交由有关部门考核,进行民意测验的办法产生;二、实行企业干部选聘合同制,即厂长、经理应有权选择中层干部,并订立合同,规定期限。在期限内要做出成绩,不称职的可以解聘,中途违法乱纪的,可以由职代会罢免。同时,也要打破干部终身制,做到能上能下,即原来是什么身份的,解聘后还恢复原来的身份;三、企业应有权在一定范围内招聘干部,如福州的企业,可以在福州市范围内招聘,如果跨区,则由上级人事部门出面;如果发生矛盾(如单位不放、挖人家的墙脚等),可以由人事部门出面协调。这项权力,还应包括对大学毕业生的分配,技术工人、社会人员的招聘等,也应允许山区单位到城镇来招聘人才;四、企业有权决定自己的机构与编制,搞好它的定编、定员工作。上面任何部门都无权硬性给它下达应设什么机构或不设什么机构。国家各项任务可以通过厂长、经理负责制下达,企业对国家承担义务,按岗位责任制来考核;五、在工资制度上,企业可以按照国家得大头、集体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实行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职务工资的办法。奖金做到不封顶,但企业如果办得不好,就要扣发奖金和工资。奖金随税利增减而浮动企业内部可实行浮动工资
福建省财政厅领导同志说,我们支持厂长、经理的呼吁,要给他们“松绑”,给他们一些必要的权力。省财政厅同意厂长们提出的三、四两条要求,并给予积极支持。即企业提取的奖励基金,企业有权支配使用;奖金随税利增减而浮动,不封顶,不保底,也可以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内部实行浮动工资、浮动升级、职务补贴等办法;企业在计划外自己组织原材料所增产的产品,可以自销或协作,实行“高进高出”、“低来低去”。还设想实行“联税浮动发奖制”,只要生产发展,成本降低,实现和上交税利增长,奖金可以适当多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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