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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旁植树及其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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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01
第4版()
专栏:

道旁植树及其他
朱洪涛
古时,子路治蒲,“树木甚茂”;子产相郑,
“桃李垂街”。这都流芳于后世,宣美于青史了。
至于道路两旁植树,这在我国很早就是一项制度。《周礼》记载“国郊及野之道路”旁必种树,叫做“列树以表道”,兼“以荫行旅”。
秦始皇统一中国,大修“驰道”,东到燕齐,南达吴楚。道宽五十步,“三丈而树……树以青松”。秦代的林荫大道是遍及全国的。
历经政治风云的变幻,道旁树木,时有兴衰。南北朝时,曾于道旁设置堠以计里程,韦孝宽任雍州刺史,下令境内道旁植槐树以代替堠;既免维修,又庇荫行人。“周文后见,怪问知之,曰:‘岂得一州独尔,当令天下同之。’”于是,道旁植树又普遍推行。后人指槐而怀人,韦公于是在人心中建立了可怀念的政绩。
树木对人所需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有什么重大影响,我国的先贤尚未能有见于此;但从衣食住行对树木的仰赖和植树的经济价值等方面,他们的某些见识的确很精辟。《管子》说:“一种一获者,谷也;一种十获者,木也。”是说植树得利会十倍于庄稼。
植树致富的两千年前就遍及南北各地,光耀史册。《史记·货殖列传》说:“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萩;淮北、常山巳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等等。他们富得和“千户侯”一样。
却还另有但求温饱而不“议利”的植树专业户。例如宋代的陈翥,将数亩地“植桐于其中”,自称是为了要在森森直立的桐林中迎清风而操古琴,“招君子游其下”而欣赏“灵凤之栖焉”。虽然如此,他联系植桐实践,系统总结出桐树速生丰产经验,他撰写的《桐谱》一书,是世界上最早的桐树科技专著,迄今为中外学术界所重视。
很多朝代建基初期,在横遭兵燹的废墟上,加速恢复农业经济的措施,大都是农林并举的。
北魏在结束了长期战乱局面之后所实行的“均田法”中有:每一农夫在种够法定粮田以外,同时还要“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还规定“于桑榆地分杂莳余果及多种桑榆者,不禁”。后来的北齐、北周以至隋朝,基本上沿用此法未改,都收到了安定社会、巩固新政权的效果。唐朝颁行的租庸调法,在授民田中,用二十亩为永业田,“树以榆、枣、桑及所宜之木”。其对林木的重视更甚于前朝。
历史经验充分证明:植树是国家大政之一,是国家善政之一。尤其是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大业之际,我们亦宜奋勉从事,切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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