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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二出”的奥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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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9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三进二出”的奥秘
去年12月8日,牡丹江市第二针织厂党总支书记兼厂长关龙海被依法逮捕,消息传开,全市轰动。群众愤怒地说:“他为非作歹,飞扬跋扈,真是衣冠禽兽。”
1977年5月,关龙海开始任第二针织厂主要领导。六年多来,他把这个一千二百多人的工厂视为自己的“王国”,为所欲为,竟敢随便对空开枪,狂妄地大喊:“天下是谁的?是我关龙海的!”他横行霸道,不仅霸钱财、霸房子,而且惨无人性地凌辱妇女。几年来,他以提干、转正、调工资和入党等手段为诱饵,先后强奸妇女七人,奸污五人,调戏十六人。
工厂的钱财,关龙海可以随便支取借贷;工厂的产品,他可以任意送人讨好。他岳母和弟弟家盖房,他用公款一千八百多元买了近五万块砖送去。他一家七口人,霸占了六套房子,共一百三十三平方米。儿子娶亲,他拿去公款二千元。厂里的成衣,他一次就提出十箱送给弟弟卖,事后分得赃款八百元。为了拉关系,他用公款一千三百八十元买沙发床,两张送给市一轻局副局长王自生;让人用公款买一台十四英寸黑白电视机给原轻纺工业局长李占林送上门去。市刑警大队副队长崔春生的一个女儿还在读书,他就叫厂里凭空“发给”一年半工资计八百多元。之后,他的女儿就被崔从陶瓷厂调到刑警大队技术科搞化验。据初步查证,他几年中共挪用公款五万三千四百二十元,贪污六千余元。工人们说:“关厂长送礼的衣裤满天飞。”至于究竟送出去多少件,又“飞”到哪里,则象无头案一样不易搞清了。(编者按:吃人家“不净之物”,就口软;拿人家“不义之财”,就手短。如此看来,关龙海这个土霸王长期逍遥法外,得不到秉公处理,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第二针织厂,职工没有人身安全感,尤其是女工,见关龙海如猫见虎,东躲西藏。他任职几年,使工厂亏损一百五十九万元,陷入倒闭的边缘。但奇怪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无恶不作的“小霸王”,过去却有很多领导人认为他“有创业精神”,“常常吃住在厂”。几年内,他连升三级;他管理的工厂,莫名其妙地被说成是市里的“摇钱树”。
是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人不知道关龙海的劣迹吗?不是。近几年,群众投向各级组织的揭发信每年平均十封。可这些信大多石沉大海,有的则转到关某手中。是真的没人敢碰他吗?也不是。他的“神通”哪里来?群众说:关键在于他“有人”,“有后台”。
1981年3月8日晚,关持枪去一女工家作案,被群众当场发现并扭送到爱民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闻讯将他带走,当夜放虎归山,并在几天后又将关长期非法私藏佩带的枪支,归还给他。
在此前后,纺织公司纪委副书记高洪宝开始调查关的问题,但因公司领导人不让深究,不了了之。
1982年6月9日晚,民警在执勤中抓住正在乱搞的关龙海和一女工。到了阳明公安分局,他竟然可以自由自在地打电话给市公安局长王绍武。他的亲家、西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窦钦增和他的当民警、保卫干部的两个儿子也很快乘小汽车来说情。案子办不下去,又是当夜放人,关“二出宫”。
这年7月,公司纪委正式立案,关龙海离职交代问题。但不久,市经委又正式发给他厂长委任状,纺织公司又分给他一套房子。纪委专案组冲破各种阻力,调查工作有了突破。当纪委副书记高洪宝向公司党委汇报时,党委副书记姜述礼却劈头盖脑地说:“不能再突破了,出问题你负责。”很快,党委以高不宜做纪检工作为由,调他到第二纺织厂工作。
调查关龙海的工作十分艰难,但问题还是一点一点地搞清楚了。1983年初,公司写报告要求免去关的职务,市经委只免掉他的厂长职务。后经市纪委多次催促,经委才同意免去其另一职务。调查情况表明,关的犯罪事实已触犯刑律,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案子却在几个部门之间推来推去,拒不受理。目前,关龙海“三进宫”已经将近半年,此案仍在调查审理之中。(编者按:恶虎终究入网了。这一回可要坚决依法惩办。切不可让那些“拆网”的人,再放虎归山。)
本报记者 刘曼军 李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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