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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商业经济学会首届年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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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1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常州市商业经济学会首届年会
1984年3月下旬,江苏省常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召开了首届年会,着重讨论了国营批发商业体制改革问题。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适应和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批发商业出现了多元化的新形势。主要表现在:(1)国营商业独家批发经营,正在向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分参加的批发经营转化。(2)从生产领域正在分离出一支从事流通活动的队伍,形成包括国营商业、工业自销、各种联营等多经济部门参加的多渠道批发体系。(3)国营商业批发正在从一、二、三级多环节、三固定的批发体制,向站、批、零相互独立、相互交错的多层次开放式的批发体制过渡,从过去单一的执行商品计划收购、计划分配的批发,向以计划为主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和主要行使交换职能的批发发展。(4)工商的购销形式,正从过去单一的统购包销发展为统购统销、计划收购、订购、选购、代销、联营等多种形式。(5)从事商品流通的经济组织,正在按各自的特点发挥自己的优势,形成从批发到零售、从综合到专营、从兼营到合一以及销售与服务相结合等多功能的经营方式。
多元化批发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为了适应生产的多层次与消费的多样性而逐步形成的。在多元化批发的形成过程中,由于国营商业批发体制没有得到相应的变革,很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不适应商品生产发展的要求;二是不适应消费结构与市场需求变化的需要;三是不适应零售商业的发展和零售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国营商业批发体制必须改革。
当前,一方面要加强计划管理,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实行政企分工;批发专业划细,发展批发网点;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积极筹建贸易中心;实行多种形式的联营,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在多元化流通体制中的主导作用。
大家认为,改革国营批发商业体制,实行批发商业多元化,不会妨碍商业经营的扩大,不会妨碍国营商业掌握商品货源,稳定市场,也不会妨碍国营商业发挥主导作用。
(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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