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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流通体制非改不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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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8
第5版()
专栏:工作研究

蔬菜流通体制非改不可
现行的蔬菜购销办法,“统”得过死,“包”得过多,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均不利;在改革中,应区别情况,分类进行。可以考虑建立批发交易市场,为生产者提供竞争的“舞台”
上海市蔬菜公司 程延康
长期以来,我国对大、中城市蔬菜流通采取了“统购包销”政策,即在城市郊区划出足够的耕地面积,按国家计划种植蔬菜,由国营公司统购包销,通过计划分配进入市场供应。这种状况在当时是起了作用的。但随着情况的变化,也出现了生产者与市场相脱离,蔬菜上市不均衡、品种单调、质量下降等情况;适销对路的不能多进,不适销的不能少进,企业没有生气,缺少活力,消费者当然也不满意。蔬菜流通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蔬菜流通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它不仅要解决好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还要解决好产、供、销之间的关系。我的意见是:
一、明确改革的目的。蔬菜流通的改革,旨在调动农、商部门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市场上蔬菜数量充沛、品种丰富、质量鲜嫩、购买方便,价格基本合理。这是改革的目的,也是检验改革的标志。
改革中要注意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使生产者关心市场,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讲求规格质量,做到适时上市。在这基础上,增加菜农的收益。同时,必须处理好与消费者的关系,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关系,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要,使国家少赔钱,企业有盈余,职工多劳多得。
二、蔬菜流通的改革要区别情况,分类进行。城市规模不同,决定了蔬菜的供销特点也都不同,“管”与“活”的程度也就必须因地制宜,有所区别。一般说二十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可尽量放手搞活。这些城市蔬菜消费总量不大,菜区就近,离城不远,可以让菜区社队自产自销。
对于中等城市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国家“管”的成分要相应多一些,因为这些城市地域广阔、人口集中、居民层次多、消费需求各异,菜区又远离闹市,国营公司要保证市场供应,必须掌握货源,尤其对一些主要品种要管起来。
三、把大品种管起来,时鲜菜价格随行就市。管大品种不等于把它管死,一成不变,也要“管”、“活”结合。在具体执行中,不妨参照五十年代行之有效的“三管三不管”的办法:即管大宗品种价格,不管细小花色品种价格;在大宗品种中只管旺产时期价格,不管见新落令时期价格;只管幅度价,不管幅度范围内的具体成交价。实行这种管理办法,将会出现这一时期这个品种丰收了,价格低一些,那一时期另一品种歉收了,价格高一些的情况,应该说这是正常的现象。
四、建立批发交易市场。要把蔬菜价格管住,同时又要搞活市场,必须提供一个让生产者竞争的“舞台”,这个“舞台”就是批发交易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产销可以直接见面,在规定价格限度内协商成交。这样的批发交易市场,不仅批售基地的蔬菜,也可批售计划外的蔬菜,还可以兼营其他农副产品。进场交易的对象,可以有生产者、长途贩运者、零售商店、小商小贩,以至集体伙食单位。实现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公私的自由买卖。经营方式可有经销、代销、产销联营等多种多样。
大城市可选择与市郊接壤、水陆交通方便地段建立若干个有相当规模的这类批发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只收取较低的手续费,对按计划生产和上市的菜,成交价低于计划价的,批发市场负责差额补贴;对于郊区基地生产的计划外的菜,成交多余部分,批发市场可按保护价收购,以维护生产者利益。
五、改进蔬菜零售管理。对零售菜店可按自然门店划细划小、核算经营,促使其提高经营积极性。企业内部也要加强考评,建立各岗位工种的经济责任制,使职工的劳动报酬与经营成效结合起来。
六、国营专业公司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加强吞吐调节能力,以平抑价格、平衡供求。大、中城市要逐步创造这方面的物质条件,建设具有相当容量的冷风库房;努力发展速冻菜加工工业;增添足够的载重车辆,以便于中距离的采购和运销。同时要以战略眼光提出设想,争取配置火车专用车厢和空调运输船,进行蔬菜的南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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