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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制止“拜师”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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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0
第4版()
专栏:来信

应制止“拜师”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编辑同志:
近年来,一些文化部门和一些文艺单位(主要是戏曲界)的领导人借“拜师”和“传艺”之名,大肆挥霍国家钱财,请客送礼。我市1979年末以来,凡为演员举行“拜师”仪式,无不以公款请客。除办“拜师”宴会外,还买半导体收音机、手表、艺术陶瓷等送礼。仅我市京剧团在三年多时间里,就耗资四千余元用于请客送礼。这个数字只是帐面上可以查得出来的。许多用于购买礼品和小型宴请的款项已另列为“教学费”支出。所谓“教学费”实际上变成了某些领导以现金送礼的代名词。他们无视国家有关规定,自己认为怎么给得体面就怎么给,对方不管要多么高的价码,都可以得到满足。去年六、七月间,来自中直某学院的一位刚刚晋升文艺七级的“名人”,用一个月的时间辅导他过去已“亲授”过多次(每次都要收费)的两段折子戏,一次收“教学费”五百元。还要给他开一百五十七元的月薪(含附加工资),为他支付高标准的宿费、膳费和烟、酒等费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先后奉送给这位“名人”的“教学费”达一千三百元之多。
对在“拜师”活动中以公款请客送礼的违纪行为,我市文化部门党员干部和剧团的演职人员早已意见纷纷。我市财政部门也曾进行过检查。但是,有关领导人在写给市委的报告中却公然宣称:“在当前情况下,花点钱,吃顿饭也是必要的。”一位领导人在听到群众的批评后说:“再有这样的机会我还要去吃!”
目前,以公款请客送礼的规模越来越大,一次宴会参加者数十人、上百人,不但有师徒双方的单位领导人,党政干部也蜂拥而至。
对此,许多人愤慨地说:“拜师”是为了“学艺”,难道师徒相拜,就非得把那些党、政干部请去用公家的钱大吃大喝一通不可?再说,果真通过“拜师”仪式就能学到“艺”吗?一些青年演员在搞“拜师”仪式前,跟师父接触的机会还多一些,一俟仪式完毕,师生相隔千百里,见面都不易,更何谈学艺?有的师父在收徒时就毫不掩饰地表示:这个“徒”可以“收”,但“艺”他本人是无暇去“传”的。
我国有许多德高望重的艺术家都主张以正确的方式来搞“拜师”活动。四十年前,京剧名旦荀慧生收赵燕侠为徒,尚小云收张君秋为徒,高庆奎收李和增为徒,都没有摆酒请客。近几年来,李玉茹抱病收马书君为徒,只照张相片就确定师生关系;王吟秋外出“传艺”也拒收高额“讲课费”。京剧名家张君秋,于去年公开发表文章,猛烈抨击那种浪费现象越来越严重、对学生没有什么帮助的“拜师”活动,明确表示:“今后我不准备再接受拜师仪式了”。
《准则》明文规定:禁止动用公款请客送礼。文艺单位在“拜师”活动中动用大量公款请客送礼显然与《准则》的要求背道而驰。党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公布以后,那些违纪者没有改弦易辙,他们以更加隐蔽的手段,继续用公款请客送礼,对批评他们违纪的人打击报复,而且扬言他们参加“拜师”宴会是“对的”。这就使人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文艺界的某些领导人是否可以不执行财经纪律?
辽宁省锦州市 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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