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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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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20
第5版()
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按照刑法的规定,在侵犯财产罪中,除了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贪污等用非法手段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以外,还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由于十年动乱的影响,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破坏,有些人特别是一些青少年,把毁坏公私财物不当一回事,甚至将毁坏公私财物当作取乐和竞赛。在我国,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受法律保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毁灭,就是使财物完全丧失使用价值。损坏,就是使财物的使用价值部分丧失。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这种犯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破坏的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一些特定的财物,如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珍贵文物、名胜古迹、永久性测量标志、机器设备、电力煤气设备、通讯设备等等,不仅是国家或集体的财产,而且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经济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有密切关系。故意毁坏这类财物,应该分别情况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有关条文论处。
二、犯这种罪的必须有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且情节必须是严重的。例如,拆除他人房屋,捣毁他人家具或其他非生产性设备和财物,撕毁他人大批衣物,砸坏商店的橱窗货架,砸毁公用的录像机、电视机等。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能是公开进行的,也可能是秘密进行的。不论行为的具体方式如何,都可构成本罪。
按照刑法规定,构成本罪,不仅要有行为,还要看情节。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可以给以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损失,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大,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破坏手段恶劣或嫁祸于人等情况,因此,是否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根据毁坏公私财物数量的大小、毁坏的对象、危害结果、行为的手段和方法、行为人的动机等进行具体分析判断。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按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条文处理。
三、犯这种罪必须是故意的。如果是过失损坏公私财物,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可以采取其他方法处理。如果出于过失而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确已构成犯罪,譬如过失烧毁公私财产,应按失火罪处理。这里所说的“故意”,是指有非法地将公私财物加以毁坏的故意,既可以表现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毁坏公私财物,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也可以表现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毁坏公私财物的结果而采取放任的态度。例如,车站搬运工人某甲,因调工资问题闹情绪,在搬运贵重仪器时,不顾包装箱上有“注意轻拿轻放、禁止倒放”的标志而故意乱扔,造成仪器严重损坏,就构成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一般是为了发泄个人的私愤或不满,或者出于嫉妒或私仇报复等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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