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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清“冒尖”·一事一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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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01
第2版()
专栏:杂谈

刘金清“冒尖”·一事一议
吴昊
沈阳市建筑灯具厂八级钳工刘金清十八个月收入七千五百元,(见7月21日辽宁日报)相当于他六年的基本工资。有人说,刘金清“冒尖”了。怎样看待这种“冒尖”呢?
城市也要实行富民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富民政策,在农村已初见成效。城市要不要实行富民政策?能不能实行富民政策?怎样实行富民政策?不少人不理解,甚至是有疑虑的。其实,用不着怀疑,城市和农村一样,都要实行富民政策。我们现在所进行的改革,打破两个“大锅饭”,调动两个积极性,就是要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水平,增加社会财富,改善群众生活,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富起来。改革,就是由穷到富的变革。改革之路,即是富民之路。
农民要勤劳致富,城里人也要勤劳致富。勤劳致富就是按劳分配。城市比农村生产门类多,行业多,非生产人员多,脑力劳动者多,挣工资、吃供应的多,端“铁饭碗”的多,平均主义比农村严重,改革起来比农村难度大。有人把提高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路子想得很窄,眼睛只盯着国家,提高工资啦,物价补贴啦,增加奖金啦……这是一条路,今后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国家还要不断地增加工资支出。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实惠”,还是人人有份的。但是要解决城里人致富的问题,也得跳出平均主义的圈子,“八仙过海”,能者争先,只要是不违背国家政策法令,于社会有益,多劳即可多得。
城里人致富,同样不能一列横队齐步走,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行业之间、企业之间、部门之间、个人之间致富的步子要有大有小,要拉开档次。“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政策,就是承认有先有后的政策。先后的标准,看贡献大小。刘金清十八个月收入七千五百元,是由于他所领导的小组对该厂主要产品配电柜实行承包以后,工厂从困境中走出来,去年盈利十六万六千元。刘金清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一天出几天的力,工厂利润成倍增长,他的个人收入才成倍增长。这样的人难道不应当先富起来吗!
刘金清十八个月挣了六年的基本工资,是会使一些人“眼红”的。其实,只有奖得“眼红”,罚得心疼,才能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看来,平均主义是城里人致富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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