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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息改革问题座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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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8-13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银行利息改革问题座谈会
7月12日至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利息改革问题座谈会。会议提出并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肯定了利息改革的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银行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在利息杠杆的运用上作了一些调整和初步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1979年、1980年银行两次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增加了利率档次。1982年又全面调整了存贷款利率,扩大了对公存款的计息范围,对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对农业贷款的利率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水平。根据国民经济调整和改革的要求,对不同贷款实行了差别利率、优惠利率、浮动利率和加罚息的利息政策。通过这些调整和改革,较好地发挥了利息的经济杠杆作用,为国家筹集了大量建设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促进了经济调整的顺利进行。
二、要进一步提高对利息杠杆作用的认识。长期以来,不重视银行利息杠杆的作用,把利息同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的“左”的思想,给人们的影响很深,与当前经济改革和发挥利息杠杆作用的要求很不适应。利息是同货币信用相联系的经济范畴。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信用活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不仅企业流动资金已经全部改为由银行贷款,今后基本建设投资也将全面实行贷款制。利息经济杠杆作为调节资金供求、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资金占压多,周转慢,而有些企业一说改革就要求降低利息,这与当前的改革是不相适应的。在今后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十分重视利息杠杆的运用。
三、在进一步改革中要正确贯彻实行差别利率政策。银行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产品和不同还款期限的贷款,要实行差别利率。鼓励交通能源建设和短线产品生产,限制盲目建设和长线产品生产。这是当前银行利息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银行要通过有差别的利息杠杆,鼓励节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改革目前工商企业贷款利率一个样,贷款期限长短利率一个样,企业经营和资金应用好坏利率一个样的状况,区别对待,贯彻差别利率政策。实行差别利率必须有高有低,在保证利率总水平的前提下,对国家重点建设和急需发展的贷款项目实行优惠利率,对盲目生产而多占用的贷款要实行加息和罚息。并且要使利息支付的多少同企业的经济利益挂钩,以充分发挥利息的经济杠杆作用。 (姜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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