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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照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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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01
第5版()
专栏:来函照登

来函照登
六月九日你报第五版刊登的题为《改头换面重复出版的做法不可取》的读者来信,对我和高慧勤合编的一部小说用不同书名分别在上海与广东两地出版,提出了批评。现把这部书出版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九七九年上海文艺出版社约我编选一部现代国外惊险小说,共分三集。我即如约完成。一九八○年,这部小说的第一集《长眠不醒》上海已打好纸型,但临时又决定不出,退了稿。经我联系,广东人民出版社愿意出版,把我的全部稿子拿去,并向上海方面借了纸型。但在广东决定出版后,上海方面又决定出版。他们两家出版社协商,这部书在两个出版社同时印行。
在第二、三集出版时,我正被教育部派赴国外工作。两家出版社用不同名称出版同一部书显然是不好的,唯事先他们并未征求过我的意见,我也是在书籍出版后才知道这一情况的。
上海文艺出版社最初决定不出版后,曾给我一笔退稿费。后来两家协商共同出书,我除根据两家印数总和拿到印数稿酬外,只领取了一家出版社的稿酬。
对于这一部小说,在两地用不同署名出版这件事,我是不能负责任的。
北京语言学院 外语系副教授 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 傅惟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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