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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畜牧局实行场长选聘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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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22
第2版()
专栏:

北京市畜牧局实行场长选聘制
本报讯 记者翟启运报道:北京市畜牧局对所属企业的干部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场长(经理)选聘制,端掉了干部的铁饭碗,企业面貌焕然一新。
在选聘场长(经理)时,畜牧局规定,愿意应聘的场长(经理)必须有保证完成承包任务的具体计划,并向全场职工表态,提出完成任务的措施,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认可后,由畜牧局聘请。聘请期为一年。工作有成绩的,可以连续聘请。如果干得不好,无所作为,局里可以辞聘,另聘能人。在选聘场长的同时,畜牧局对场长(经理)下放了六条权力,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权,干部任免权,职工奖惩权,资金使用权,固定资产处置权和多种经营、自销超产产品权。场长(经理)的报酬,采取职务浮动工资。
实行选聘制,使企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俸伯鸡场场长谢治浩受聘后,每天吃住在场,对职工严格要求,坚持科学饲养,科学管理,迅速改变了这个场的后进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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