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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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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27
第4版()
专栏:资料

香港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我们所说的香港,实际上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三个部分。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考古发掘材料证明,早在公元前四千年左右,就有使用新石器和陶器的中国居民在香港地区居住。1955年九龙李郑屋村发现东汉古墓,其墓室结构和出土文物与广东各地同期汉墓构造完全相同。
从唐代开始,中国政府已经派有军队驻守香港地区及作海上巡视。从宋到明,我国内地人民迁来香港地区定居的逐渐增多,他们聚族而居,形成村落,如“新界”的邓、侯、廖、彭等姓,大都有数十代以上的历史。
清初至鸦片战争前,香港地区又有了新的发展。“新界”从清代遗留下来的书院、学塾遗址,共达二十多处,这表明当时香港地区的居民已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平。此时期内,内地人民迁居香港、大屿山等岛谋生的人数也大有增加。明末清初,香港岛上的香港仔已成为东莞等地所产沉香的出口要地,一说“香港”地名即由此而起。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英国把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强加给中国。《南京条约》第三款规定“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及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从此,香港处于英国的管辖之下。
1856年10月,英法两国趁清政府忙于同太平军作战之机,联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军在这场战争中连连败北,丧权辱国的《中英北京条约》签订了。该条约第六款规定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即九龙半岛南端)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又以和法国势力相平衡为借口,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其中规定:九龙半岛的其余大片土地,直到深圳河以南,以及附近二百三十多个岛屿(以上地区后称为“新界”)租给英国,期限九十九年。
清朝被推翻以后,我国的历届政府都没有承认英国对香港的永久主权,在不同程度上都为香港回归祖国做过努力。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以前的几届政府都没有完成这一使命,只有新中国才有可能把这百余年来的民族愿望变成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问题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我国不受过去英国政府同中国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约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恢复行使对整个香港地区的主权。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订,或重订。”
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评美国共产党声明》的文章指出:“香港、澳门这类问题,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1972年3月8日,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委会主席的信中说:“香港、澳门是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
多年以来,我国政府领导人在会见英国朝野人士和香港各界人士及其他外宾时,都重申了我国对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并进一步阐明了我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一、到1997年,我国一定要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二、在恢复主权后,我们将充分照顾香港的特殊情况,采取特殊政策,以保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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