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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挣会花”三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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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14
第2版()
专栏:杂谈

“能挣会花”三议
吴昊

能挣会花,一要能挣,二要会花。挣得来,花不出,是“土老财”;挣不来,硬要花,就有“破落户”之嫌了。
会花,绝不是乱花。会花的人,量入为出,不花过头钱。有时用借贷作支付,那是为了扩大再生产或搞某些基本建设。小钱变大钱,借一生十也。
不能把所有能花钱的人,都称之为会花。有了钱,不考虑扩大再生产,吃光喝光,不算会花;花钱时,无先无后,无主无次,不算会花;自己西服革履,花天酒地,老婆孩子,老子娘,一概不管,更不能算会花。
因此,对花钱,一要鼓励,二要引导。对有钱不花、不会花,以搂着元宝睡觉为幸的人,要解放他的思想;对胡花、乱花钱的人,要忠告几句,引导引导。

能挣会花,要公私分明。
提高自己的生活条件,改善自己的衣食住行,要花自己的钱。既不能坑别人,又不能害国家。先有勤劳致富,而后才有能挣会花。
“不能挣又会花”的人,多数都是“会花”公家的钱,拿着人民的血汗肥自己。多吃多占,假公济私,贪污盗窃,是偷着来的;钻政策的空子,如“会吃会喝”,游山玩水,以权谋私等,多是大摇大摆干的。奇怪的是,还专有人为此提供方便。比如,北京到东陵、长城、香山等几日游,收几元钱,十几元钱。给的是可以报销的公共汽车票。
为了私事,花公家钱,不应该。为了公事,花公家钱,也要用之有当。该花的花,该省的省。如果没有特殊必要,住长城饭店,一夜之间花几百元之类的事情,是用不着当成新闻来宣扬的。为公家办事,基本原则还是勤俭节约,廉洁奉公。花公家的钱和花个人的钱要有所区别。

现在提出能挣会花,符合现在的情况。这五年多来,生产发展较快,人民收入增长较大,银行私人储蓄增加,轻工产品、农副产品市场兴旺繁荣。放开眼界,胸怀全局,是提出能挣会花的前提。引导消费,既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好一点,又是为了刺激生产的发展。没有这样的决策,国内这个大市场就活不起来,生产就发展不起来。
不能以现在否定过去。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的那些地区,还是要先解决温饱问题。当然解决温饱问题,也要促进生产、改善消费。
见了披肩发、高跟鞋、花衣服之类就蹙额皱眉,就以为是什么污染的论调,固然证明不可取。然而也用不着给“吃喝玩乐”正名,县委书记要不要给会花钱的户送旗挂匾,要不要开什么会花钱户代表会,似乎也值得商量。
提倡能挣会花,不要赶浪头,否则是会帮倒忙的。在花钱这个问题上做文章,要提倡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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