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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 自主经营 天津二轻局改革国营小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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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15
第2版()
专栏:

全民所有 自主经营
天津二轻局改革国营小企业
本报讯 记者莫新元报道:今年6月,经天津市经委、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劳动局批准,天津市二轻局所属二十六个固定资产原值五百万元以下、年利润五十万元以下的国营小企业,实行全民所有,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根据天津市二轻局制订的办法,这二十六个国营小企业仿照集体企业的办法,更加自主、灵活地组织生产和经营。轻工业部最近推广了该局的经验。主要是:
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生产方向,制订生产计划,并有权采取多种渠道销售产品。自销产品价格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产品成本和供求变化有涨有落,适时调整。
企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筹集生产发展基金。企业有权自行变卖闲置的固定资产,但收入必须用于生产。折旧基金全部留归企业,企业有进行小型土建和五十万元以下技术改造的权力。
企业有权自行设立管理机构和确定人员配备,企业干部职务实行浮动,能上能下,能“干”能“工”。企业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公开招工。
轻工小企业占全国轻工企业总数的98.6%,产值占72%,对整个轻工业生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全国百分之七八十的轻工集体企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益有了明显的、大幅度的增长,带了好头。轻工业部副部长季龙对记者说,国营轻工小企业在许多方面与集体企业类似,可以借鉴集体企业的办法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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