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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四万里 追回拖欠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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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24
第4版()
专栏:

行程四万里 追回拖欠款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的审判人员,改变“坐堂办案”作风,深入厂矿企业就地审理经济纠纷案件。
今年9月,大连市法院受理大连冷冻机厂起诉的二十二件拖欠货款三十四万元的经济合同纠纷案后,先后派出四个审判组分赴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八个省、自治区的厂矿企业进行调查,就地审理。黑龙江省安达县一机械厂,1981年购进一套冷冻机后,一直闲置未用,拖欠货款一万一千九百元,冷冻机厂多次催要无结果。当审判人员了解到机械厂已不再用冷冻机,冷冻机又有销路,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冷冻机厂同意退回冷冻机,机械厂赔偿经济损失。机械厂的代理人高兴地说:“法院这样处理好,既圆满地解决了多年的纠纷,又使死物变活物,有利发展生产。”黑龙江省鸡西市有个供销公司,从1981年开始,无故拖欠大连冷冻机厂货款二万多元,经法院调查审理,这个公司及时付清所欠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一千元。在两个月时间里,市法院经济庭的审判人员行程两万多公里,共审结二十一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为大连冷冻机厂依法追回三十一万元。
 (郭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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