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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女婴归生父抚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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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19
第7版()
专栏:

代孕女婴归生父抚育
伦敦高等法院1月14日对英国舍·柯顿太太代别人怀孕并收取报酬一案作出了裁决:新生女婴应由其“当然父亲”及不能生育的法定母亲携离英国抚育。
法官约翰·雷泰没有说出“当然父亲”的姓名、国籍和居住地点,但新闻报道早已透露是一位已付了一万多英镑代孕费的美国人。法官说不宣布女婴的“当然父亲”的姓名是为了“保障婴儿身心的利益”。
法院要求新闻界不得以任何形式报道该女婴出生前后的细节和透露其“当然父亲”的姓名和身份,否则即以藐视法庭论罪。法院发言人说,采取全面新闻封锁措施,是为了避免女婴将来由于了解其不寻常的身世而影响其感情的一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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