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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人大代表将视察各地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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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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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人大代表将视察各地工作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为了使人民代表广泛了解情况,更好地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最近决定:在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之前,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各地工作。
这个决定是根据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为此发出了关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的安排意见。《安排意见》说,此次视察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国家计划、预算和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视察时间安排在3月5日到15日左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本地区工作、居住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地视察。在港澳的全国人大代表,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负责联系并组织他们参加视察。
《安排意见》提出,代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交地方人大常委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有关部门处理。参加视察的代表,原则上不带随员。各地对代表视察的接待工作从简,不组织群众迎送,不举行宴会,不赠送礼品,不组织专场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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