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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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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2
第1版()
专栏:

“彩票”不可取
本报评论员
近来冒出一股“彩票”风,不少地方出售形形色色的“彩票”、“奖券”:文化庙会门票有奖,除夕电视联欢入场券有奖,资助武术基金有彩,买沙发可得奖,买炼乳可中彩……可谓名目繁多。
提到“彩票”,很容易想起旧中国上海滩上的跑狗场、跑马厅。那里出售“彩票”,以捷足的犬、马号码为中“彩”号码,搞一本万利的赌博。一些商店、游艺场也搞“奖券”、“彩票”,具有类似的性质,为当时正直人士所不齿。
奇怪的是,几十年后的今天,有些人也搞起“彩票”来了。难道是主持者掏自己的腰包给“中彩者”吗?当然不是。无非是从购票者身上敛钱,“中彩”、“中奖”者得到的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
“得奖”、“中彩”,是奖励对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作的贡献吗?不是。是酬劳人们的创造发明、艰辛劳动吗?也不是。主其事者,可能罗列若干相当动听的理由,但要说出这种“奖”“彩”的积极作用,恐怕是很难的。“彩票”的影响是极坏的。
当然,发售“彩票”的动机不会完全一样,有的可能是为了兴办公益事业,有的可能是为了推销商品,有的则纯粹为了捞钱。但是,其效果都会诱发和助长人们侥幸、赌博、冒险心理,对人们的思想起腐蚀作用,同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背道而驰。
发“彩票”,是不光彩的事情,赶快刹车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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