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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县委召开农民代表大会 宣布徐栋问题处理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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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26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共无锡县委召开农民代表大会
  宣布徐栋问题处理结果人民日报编辑部:
我们看到了人民日报三月十六日以《破坏土地改革的党员必须受到最严重的处分》为题的短评后,立即召开了县委会议,进行了讨论和检查。我们认为人民日报对我们在处理徐栋之父恶霸徐菊初问题上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土地改革开始后,当地区委反映群众意见要求逮捕徐菊初,由于我们对徐菊初一贯杀人越货与人民为敌反革命的本质认识不足,和对党与人民政府历次关于主动逮捕恶霸和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的精神研究不够,因而没有及时依法逮捕。及至当地区委将群众控诉徐菊初的具体罪恶材料送到县委,经调查属实于十一月十三日予以逮捕后,对是否应判死刑犹豫不决又达两月,未能按照人民政府法令,根据人民意见,迅速严厉惩治。直至一九五一年一月三十日才执行死刑。这是我们贯彻党的政策与对人民负责精神不够的一种具体表现,应该受到人民的指责,向人民承认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错误。我们在处理恶霸徐菊初案件上所犯的错误,主要是由于阶级立场不明确,原则性不强,没有坚定地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而照顾了徐栋的情绪,错误的认为徐菊初之子徐栋是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南京分校的组织处长,是老干部。因而当逮捕徐菊初后,徐栋数次来信为其父辩护,污蔑群众的正义行动,及徐栋两次来县委为其父的罪行申辩时,县委均未采取严肃的态度,坚持原则,站在正确的立场,严正的批评徐栋的错误;反而迁就了徐栋的无理要求,允许徐栋违法地从狱中提取他犯罪的父亲到县委办公室里谈话,并同意徐栋下乡参加群众会议,公开讲话,压制了群众运动,打击了群众斗争情绪,严重地阻碍了该乡土地改革的进行,助长了恶霸地主的反革命活动气焰,招致了人民极大的不满。这是我们对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制度的伟大历史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同时我们没有把徐栋的错误行为及时报告上级转告南京市委,又表现了缺乏组织性纪律性。为了挽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我们决定派县委同志至当地召开农民代表大会,向人民群众承认我们的错误,并宣布南京市委开除徐栋党籍的决定和无锡县人民法院判处徐栋徒刑的判决书。我们认为我们在处理恶霸徐菊初问题的错误是严重的,除请求上级党委给予应得之处分外,并要求将此项检讨在人民日报上予以公开发表。
中共苏南区无锡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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