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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的主要特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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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01
第3版()
专栏:

  我国专利法的主要特点
  沈尧曾
从4月1日起,我国专利法就要正式施行了。这部专利法有哪些特点呢?
一、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专利法充分考虑到我国存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为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对一系列问题作出了适合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具体规定。以专利权归属为例,鉴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同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厂房、设备和产品一样,其所有权应属于国家。故在专利法中规定了这种发明创造的“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而不是归该单位所有。
二、体现了改革的精神。具体表现在: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单位持有或所有(全民单位是持有,集体单位是所有),而不是将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交给国家,这样就能克服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弊端,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专利法强化了对发明人权益的保护,规定:如果是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可得到荣誉和物质奖励;如果是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能申请并取得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
三、突出了对群众性发明创造的鼓励和保护。专利法规定有区别地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这一规定有利于鼓励群众性的发明创造。因为群众性的发明创造多是小发明、小改革,如果专利法不规定保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两种专利,就可能会脱离群众。
四、强调了发明创造的推广运用。专利法规定了“国家计划许可”制度。这个“国家计划许可”,不同于有些国家的“国家专利”,仅仅是根据国家计划推广应用,而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许可使用某些重要的专利技术,并且支付使用费。同时专利法还规定,对专利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没有履行其专利实施义务的,专利局可以依法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五、维护了我国的正当权益。专利法是国内法,也是涉外法。为了符合我国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更多地吸取外国的先进技术,在专利法中尽量采用了国际上普遍遵循的一些准则和惯例。同时也考虑到我国与工业发达国家在科技水平上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实行专利制度还缺乏经验,因而在专利保护的技术领域方面作了一些限制,以保护我国的利益。
我们深信,专利法的实施,必将促进我国科技和经济建设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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