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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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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5-0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香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检讨编辑同志:
现在我把我院对王店子村赵祥等“谋夺村政权”一案的处理作如下检讨:
去年十一月五日,我们接到一区中共区委书记魏珍送来赵祥、王德才、温福保、李树宣等人犯四名并材料一份。材料略称:赵祥与王德才近日拉拢三十多人秘密开会,计划夺取村政权并主使温、李二人持枪谋杀村干部李锡荣。我们听说这案子是“反动分子要夺取政权,就产生了‘没问题,得押起来好好地搞一搞’的思想。”但是我们根据区里的材料把人扣押起来后,却一直三个多月也没有进行调查或审讯。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对区干部这种未经批准便直接捕人的违法行为,也未及时加以纠正。这也说明法院本身对重视人权这一点作的很不够。对此,我诚恳地要求上级机关给我以应得的处分,以教育我自己和其他同志。
同时我也决心保证记取这个教训,不使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香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起瞻
编者按:对读者李树成来信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亦曾派记者协同进行调查。问题的发生及经过,正如中共通县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报告所述。
我们认为,香河县某些县、区干部在工作中十分缺乏群众观点。该县一区王店子村的某些干部长期存在着严重的脱离群众作风,而一区的领导干部对此却毫无所知。当群众对此问题提出控告后,县、区领导干部仍然是不调查,不研究,置若罔闻;并听信村干部的错误反映,扣押群众,侵犯人权。对这样严重的脱离群众作风,香河县的领导上除了给犯错误的干部以应得处分并认真处理外,还应该通过这一件事,在干部中进行深入的群众路线的教育,切实检查并纠正干部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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