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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做守法执法的模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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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01
第2版()
专栏:

领导干部要做守法执法的模范
王丙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5月1日起施行,我国的会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的轨道。
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固然需要广大会计人员尽职尽责地努力工作,但更为重要的,是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执法。当前,要自觉抵制和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坚决克服财务会计工作中违反国家统一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现象。行政领导人明知故犯和坚持不改的,要按会计法的规定受到严肃处理。
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在财务收支中,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不予受理,对于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是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职权。领导干部要尊重他们的职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他们的职权不受侵犯。
领导干部要重视会计工作,亲自抓会计工作。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有不少的领导干部认识到,要搞好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发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希望有越来越多的领导同志从改革的实践中,提高对会计工作的认识,抓好会计工作,把经济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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